隨著天氣越來越熱,相信大家肯定都不愿意在炎熱的夏天出門吧。每年戶外工作的勞動者都會收到高溫補貼,這對于勞動者來說也是一種福利,同時也是依法享有崗位津貼。那么北京的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是怎樣的呢?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發放標準
北京市規定:
每年6月至9月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室外露天作業的人員每月享有不低于180元的高溫津貼。
在33℃以上(含33℃)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月享有不低于120元的高溫津貼。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
40oC以上:停止戶外露天作業;
37oC--40oC:戶外露天作業累計不超過6小時,且12時--15時期間暫停露天作業;
35oC--37oC:輪休作業,不得安排戶外露天勞動者加班;
特殊情況(如應急搶險):做好相關人員的防暑降溫工作,做好相關人員中暑的應急準備工作。
2、發放月份
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在6—8月份發放高溫補貼。
3、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后者一般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里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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