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是河南省的省會城市,面積廣大,氣候溫和且交通便利,是該省的熱門城市。為了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的排放,鄭州市內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根據日期,實行單雙號限行,若是違反單雙號限行,會予以相應的處罰。關于鄭州違反單雙號限行的處罰信息,可以參考下文。
違反處罰規則
依據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鄭州對于違反機動車單雙號限行規定的車輛,是按照“闖禁行”的標準予以處罰,即罰款100元、記3分。限行違規并非“只罰一次”,據交警部門介紹,交警在路面執勤中查處到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后,在依法處罰的同時,會告知司機就近停車,當天不可再次上路行駛。如果是在被查處后較短時間內,還沒有到達停車的地方就再次被查,司機可以出示之前的處罰單據,交警將根據其顯示時間酌情處理,可免除重復處罰。但是,如果上班被查后,下班依舊開著車上路,一定會再次進行處罰,不存在只罰一次的說法。
鄭州限行規定
根據《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為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緩解道路交通壓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經研究,決定在主城區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鄭州市內,2020年12月4日至12月31日,每天7時至21時實施限行。限行區域包含鄭州市東四環、南四環、西四環、北四環(均不含本路、區域內連霍高速不限行)以內區域的所有道路。今日限行:12月11日是周五,尾號單號(1.3.5.7.9)可以出行,雙號(0.2.4.6.8)限制通行。
按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和外地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數字為準),實行單號單日、雙號雙日行駛。具體為:機動車號牌尾號為單號的(1、3、5、7、9 )在單日上路行駛;機動車號牌尾號為雙號的(2、4 、6 、8 、0 )在雙日上路行駛。為保障城市生產、生活正常運轉,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2.大型客車、中型客車、出租汽車、校車、殘疾人專用車;3.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各類行政執法車輛和道路清障專用車輛;4.車身外觀噴涂統一標識的環衛、園林、環保、市政 (含污泥運輸)、熱力、供水、供電、供氣、供油、通信、郵政 (含報刊發行、快遞)、押款、保險查勘、新聞采訪、醫療廢物轉運等專用車輛;5.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備注:懸掛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各類貨車(含新能源貨車)除了遵守本通告規定外,還應遵守鄭州市對貨車的其他限行、禁行規定。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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