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蘇州喜愛無人機的小伙伴一起來關注最近蘇州境內的關于無人機的最新消息。無人機在江蘇有禁飛區域限制,并且無人機此后必須要進行實名制登記。無人機更多管理內容,一起來了解一番,一起來看看。
江蘇各地無人機禁飛區域:
(一)軍用機場等凈空保護區;
(二)政府機關、軍事機關、軍事設施、水電油氣設施、危化品單位等重點部位;
(三)機場車站、港口碼頭、景點商圈等人員稠密區域; (四)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
(五)大型活動、重要賽事、重大會議現場,以及政府臨時公告的禁止飛行區域。
前款規定的保護區域內,未經特別批準,同樣禁止升放其他各類低慢小航空器。
包括:輕
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 另外要注意的是,前款規定的保護區域內,未經特別批準,同樣禁止升放其他各類“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飛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飄氣球、系留氣球等。
無人機生產、銷售廠商、使用單位和相關協會組織等,從事培訓、試飛、作業的,可依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向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劃設可飛空域、申報飛行計劃,經批準后方可實施。根據社會需求和安全條件,將劃設一定范圍的可飛空域,及時對外發布、簡化報備手續,供航空愛好者升放無人機。
另外,凡起飛重量250克以上(含250克)的無人機使用單位、組織和個人,必須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實名登記。現有存量無人機實名登記應當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新購無人機應當按規定及時實名登記。
蘇州市公安局剛剛發布《關于加強無人機登記管理維護公共安全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規定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凡起飛重量250克以上(含250克)的無人機使用單位、組織和個人,必須進行實名登記,現有存量無人機以及新購無人機應當按規定及時實名登記。
按照規定要求,凡申報登記者,可在單位地址和個人住址所在地公安機關派出所就近實名登記,或者在“蘇州公安微警務”微信公眾號中進入“微服務”中的“掌上辦事”,找到“治安”欄目下的“蘇州市低慢小航空器實名登記管理系統”填入對應信息完成實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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