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是人類最現代化的交通工具,擁有非常高的效率,但是飛機在高空,也是十分脆弱的存在,任何的意外或者疏忽都是致命的,所以近期,民航局規定了在駕駛艙內禁止吸煙。

民航局下發《關于駕駛艙內全面禁止吸煙的通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本月25日前完成運營手冊修改,明確駕駛艙違規吸煙處罰措施。
2017年9月30日,民航局公布了《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R5),其中的第121.59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按照本規則運行的飛機上吸煙。
不過,由于CCAR-121-R5設定了兩年多的過渡期,該規則要到2019年12月31日才完全強制實施。
目前,只有西部航空和重慶航空開始實行CCAR-121-R5,這也就意味著,在《通知》下發之前,只有這兩家航空公司真正實施了禁煙條例。

在《通知》中,民航局決定,從即日(1月22日)起,CCAR-121-R5第121.597條禁止吸煙的規定正式實施,運行各階段中在駕駛艙內全面禁止吸煙(包括電子煙),CCAR-121-R5其余條款的過渡期規定不變。
民航局在《通知》中要求,各航空公司應根據要求盡快完成手冊相關內容的修訂工作,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向所屬合格證管理局提交修訂申請。
各地區管理局應在收到修訂申請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完成手冊修訂的批準工作。
各航空公司應制定在運行各階段中駕駛艙內禁煙的規定,并在手冊中明確處罰措施。

建議的處罰措施如下:
1、對于首次在駕駛艙內違規吸煙的機組人員,處以暫停運行12個日歷月的處罰;
2、對于再次在駕駛艙內違規吸煙的機組人員,處以暫停運行36個日歷月的處罰
3、對于在飛機上吸煙并引發嚴重后果的,視情況加重處罰并記錄在飛行員個人技術檔案的懲罰記錄中。
4、對于未對駕駛艙內違規吸煙行為進行勸阻的其他飛行機組成員,處以暫停運行6個日歷月的處罰。
《通知》為落實駕駛艙全面禁止吸煙的要求,各航空公司應做好對運行人員的政策宣傳工作,加強引導和監督;建立機長負責制和公司不定期抽查制度,機組共同監督,嚴格執行禁煙規定。
局方各監管單位要加強對禁煙條例的符合性檢查,以及對飛行機組在運行各階段中作風的檢查;視需要構型“飛行運行作風符合性檢查”的特定檢查,實施不定期抽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行為要嚴格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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