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城市中,不僅僅只有汽車限行,還有電動車也有限行的政策,南京目前非本市號牌電動自行車有限行規定,那么具體限行區域及規定見正文,一起來了解下吧!
限行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源頭管理工作,遏制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高發態勢,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經市政府批準,自6月1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非本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實施限制通行的管理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懸掛非本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本市長江以南繞城公路以內的區域行駛;駕駛人不得偽造、變造以及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號牌、行駛證、車架編碼。
二、對駛入限行區域的非本市號牌電動自行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偽造、變造以及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號牌、行駛證、車架編碼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偽造、變造以及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號牌、行駛證、車架編碼的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或者車輛違法狀態無法現場消除的,可以依法扣留車輛;屬于電動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按照《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機動車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符合新國標的非本市號牌電動自行車,本市居民及持有本市居住證的非本市居民,可憑相關證件到我市“轉籍窗口”換發本市號牌。
請廣大群眾積極配合,并嚴格遵守限行規定。
處罰規定
非本市號牌電動自行車進城將被處罰
01、電動車限行違規處罰標準
禁行區域不得駛入。懸掛外市電動自行車號牌的車輛違規駛入禁行區域,將根據《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予以20元罰款處罰。
02、這些車輛不在限行范圍內
懸掛我市江寧、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等電動自行車號牌車輛,不在限行車輛范圍內。
非本市號牌電動車限行區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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