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生活的朋友們肯定都看到過這樣一個情況,就是在地鐵口有很多摩的,在路上會有很多電動車不看紅綠燈,還有一些直接走brt專用車道,如今要整治電動車,其實小編心里還是很開心的,救人一命。

2018武漢整頓電動車措施/規定
昨日,武漢市交管局出臺《電動自行車交通秩序整治八條措施》,對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殘疾人專用車等“三類車”實行“八個一律”。
一、駕駛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違法行為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一律依法扣留車輛;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從事載客營運的,一律依法扣留車輛;
三、駕駛無號牌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一律依法扣留車輛;
四、擅自加裝動力裝置以及遮陽傘、頂篷、座椅等其他妨礙交通安全裝置的,一律依法扣留車輛,沒收非法裝置;
五、使用偽造、變造的電動自行車號牌、登記證、行駛證的,一律依法拘留;
六、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的,一律依法拘留;
七、駕駛超標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一律依法按照機動車的相關管理規定予以處理;
八、對外賣、快遞等企業使用超標電動自行車以及因交通違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追究企業的管理主體責任。
此次行動將重點整治以下違法行為:電動自行車、摩托車、殘疾人專用車聚集候客、非法營運;電動自行車無牌、闖入高架橋梁隧道、逆行、闖紅燈、帶篷打傘、違法載人、載貨超限、不按道行駛;超標電動車、摩托車違禁通行;共享電動車非法上路。

交管部門介紹,按規定,非機動車或行人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依次為不超過10%、30%-40%、60%、70%-80%。
紅綠燈下的路口,被認為是電動車的最危險區域。記者觀察發現,機動車按綠燈通行或搶黃燈時,最容易與闖紅燈的電動自行車相撞。
電動車載客營運一律依法扣車
面對隨處可見的電動自行車亂象,面對血淋淋的街頭慘禍,為了創造安全、有序、暢通的交通環境,昨日武漢交管部門宣布,今起展開為期數月的大整治,以扭轉電動自行車“任我行”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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