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限行措施,除了對外地車限行之外,還有摩托車也是有限行規定的,限行時間為工作日的早7點到晚8點,范圍是五環路以內道路,關于2023北京摩托車限行政策,具體的規定如下。
限行規定
由于摩托車也屬于機動車,駕駛京牌摩托車在本市行駛時,也要按照車牌尾號每周限行一天。
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范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限行尾號
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定期輪換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10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23年10月2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京B號段號牌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應急通信保障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
摩托車禁限行路段
1、長安街及其延長線(五棵松橋至四惠橋)、廣場東側路、廣場西側路、人大會堂西路、府右街、南長街、北長街、南池子大街、北池子大街,全天禁止摩托車通行;
2、西四東大街、西安門大街(西四南大街至西什庫大街)、西黃城根北街、西黃城根南街,全天禁止摩托車通行;
3、二、三、四、五環主路,全天禁止摩托車通行;
4、四環路(不含輔路)以內道路全天禁止京B號牌摩托車行駛。
5、全天禁止外省、區、市摩托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以下,門頭溝、大興、密云均有關于摩托車的限行規定,可分別點擊通告內容。
關于門頭溝區部分道路禁止摩托車通行的通告
為保證門頭溝區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20年8月14日起,234國道南辛房路口至王平路口段、南趙路、天門山路、瓜草地路、南辛房村中街、焦嶺路、趙家臺路、妙峰山路、南櫻路、禪澗路、玫瑰園路、南東路、上葦甸路、果園環路、上果路、炭廠大街、上葦甸環路、大禪路、大瑯路全天禁止摩托車通行。
大興區人民政府關于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
自2019年1月1日起,對大興區部分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管理區域
京開高速公路西輔路(含)、南五環路(不含)、京良路南五環至蘆求路之間路段(含)、蘆求路(不含)、佟前路(含)、永華路(含)、興華大街(含)、林校北路(含)圍成區域以內道路。
二、管理措施
(一)晝夜禁止摩托車進入本通告劃定區域內道路行駛(不含京良路南五環至蘆求路之間路段)。
(二)每天6時至23時,禁止本市載貨汽車和專項作業車進入本通告劃定區域內道路行駛。
(三)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機動車進入禁限行區域以內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
(四)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客汽車在劃定區域內道路行駛。
(五)下列進京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2.持道路運輸證件的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省際旅游客運車輛。
大興交通支隊將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志。對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密云區人民政府關于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北京市有關規定,為改善密云城區空氣環境質量,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緩解密云城區交通擁堵,營造良好交通運行秩序,現將對部分機動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東至檀西路(含)、南至水源路(含)、西至101國道繞城線(不含)、北至101國道繞城線(不含)四至范圍內的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其中,東至檀西路(含)、南至水源路(不含)、西至果園西路(含)、北至新北路(含)四至范圍內的道路,全天24小時禁止農用車、摩托車、拖拉機通行。
二、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保障本區生產生活需求且達到國家排放標準的載貨汽車,經相關部門確認須到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交通大隊辦理通行證件后,每天0時至6時,可以在上述禁行區域內行駛,但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定。
三、其他載貨汽車、摩托車等確有需要在禁止通行道路上行駛的,應到北京市公安局密云分局交通大隊辦理通行手續。
四、軍隊、武警車輛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志。對于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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