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滄州的朋友們注意啦,近日滄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于《關于規范和調整我市中心城區政府定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詳情見下文。
停車收費標準
小型機動車收費標準
①交管部門批準設置的公共設施用地上的停車泊位

②車站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

③實行政府定價的立體停車設施

④醫療機構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

⑤實行政府定價的其他停車設施

停車設施區域劃分
中心城區劃分為核心區域和一般區域。
1.核心區域:千童大道以西、九河路以北、迎賓大道以東、永濟路以南合圍區域(含上述道路)。
2.一般區域:中心城區(高速合圍區)內除核心區域以外的區域。

醫療機構配套建設或內設的停車設施、車站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政府定價的立體停車設施不分地區類別,實行統一的收費標準。道路停車泊位和政府定價的其他停車設施按區域分別定價。
(二)停車時段劃分
道路泊位和其他停車設施(醫療機構除外)收費時段劃分為晝間和夜間,晝間時段從早7:00(含)至晚21:00,夜間時段從晚21:00(含)至次日早7:00。
(三)車型劃分

其他類型機動車收費標準
中型機動車按照小型機動車的1.5倍(含收費上限,下同)收取停車費
大型機動車按照小型機動車的2倍收取停車費
(五)計費規則
計時停車設施按小時計費,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收。全天收費上限以24小時為一個計費周期。
收費減免措施
(一)停車設施經營者對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車、行政執法車、工程搶險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二)行政機關查封、扣押車輛產生的停車服務費用,由查封、扣押車輛的行政機關承擔,不得向當事人收取。查封、扣押解除后,不按時移走的車輛形成的停車服務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三)在劃定的城市道路免費停車泊位內停放和免費時段停放的車輛,在城市道路設立的專用臨時停車泊位待客的出租車,免收停車服務費。
(四)進入醫療機構配套建設或內設停車場停車時間不足60分鐘的車輛;進入其他停車場停車時間不足30分鐘的車輛。
(五)為了鼓勵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和使用,新能源汽車進入停車設施充電的,免費停放時間為60分鐘,60分鐘以后按照普通機動車停車費標準執行。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
上述減免政策適用于執行政府定價的停車設施和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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