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的規定,從2022年4月2日零時起,離滬人員除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還須提供24小時內抗原檢測陰性證明,那么關于最新進出上海規定,下面一起了解下。
一、離滬規定
1. 自2022年4月2日零時起,離滬人員除須持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外,還須提供24小時內抗原檢測陰性證明。抗原檢測結果通過“疫測達”小程序進行上傳。
2. 自駕離滬的還需提供離滬證明。
上海市公安局2022年5月18日發布離滬提示:根據本市疫情防控“防外溢”要求,在滬人員原則上“非必要不離滬”。對有工作、學習、生活等確需駕駛機動車離滬的人員,在符合疫情防控規定的前提下,可向有關單位提出申請。
其中,在本市有落腳點的人員,因工作、學習、考試、就醫、生活需自行前往外省市的人員,向居村委提出申請,由街鎮審核發放;對于因學習、考試等特殊情況急需離滬的師生員工,也可向學校提出申請,由所屬學校審核發放。對于企事業單位派往外省市工作的人員,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由有關市級或區級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發放。對于零星滯留本市,需返回外省市居住地的人員,根據其在滬臨時居住地,納入屬地申請核發范圍。有關單位經核實后,出具離滬證明。相關人員憑離滬證明駕駛機動車離滬,點對點前往外省市目的地。
離滬證明自申報的出發之時起,6小時內有效。同時,嚴禁藏匿夾帶無憑證人員、非法營運等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依法處置違法違規行為。
二、來滬返滬規定
1. 國內來滬返滬人員政策
(2022年3月12日發布之日起實施)
所有來滬返滬的人員須持有抵滬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上海各大火車站、兩大機場查驗所有旅客48小時內核酸陰性報告,對于不在有效期內或無核酸報告的,自費核酸采樣后方可出站)
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應在抵滬后盡快且不得超過12小時向所在居村委和單位(或所住賓館)報告。
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高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一律實施14天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實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第1、4、7、14天)。
對所有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風險地區的來滬返滬人員,一律實施14天嚴格的社區健康管理,實行4次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第1、4、7、14天)。
2. 入境來滬人員政策
(2022年1月25日-3月31日)
入境目的地為本市的人員,在解除14天集中隔離后,如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且滿足居家健康監測條件(“一人一戶”或“一家一戶”)的,落實7天居家健康監測。其間,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及同住人“非必要不外出”。因生病就醫等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安排專用車輛閉環轉送。
入境目的地為本市、但無固定居住地或不滿足居家健康監測條件,或入境目的地為外省市但需在滬停留的人員,在解除14天集中隔離后,入住指定健康監測酒店落實7天健康監測,“一人一間(套)”或“一家一間(套)”。其間原則上不得離開房間,由酒店提供餐食、外賣、包裹等轉送服務。因生病就醫等特殊情況確需外出的,安排專用車輛閉環轉送。
入境人員解除14天集中隔離健康觀察時,由專用車輛閉環轉送至居家健康監測地或指定健康監測酒店。嚴格落實每日早晚2次體溫監測和個人健康狀況監測。在健康監測的第2天、第7天,由專用車輛閉環轉送至指定醫療機構開展核酸檢測,或由醫務人員上門采樣。相關人員如健康監測期滿,且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無新冠肺炎相關臨床癥狀,由所在社區或指定酒店解除健康監測。
健康監測期間,入境人員及同住人如未履行相應義務或違反規定,造成疫情傳播風險的,將依法依規采取懲戒措施,嚴肅追責。
此管理措施自2022年1月25日零時起施行,至3月31日24時止。屆時將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進行動態調整。
來源:本文信息來源于上海發布、上海交通、上海機場集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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